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系赫章县致力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国有独资企业。

新闻中心

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系赫章县致力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国有独资企业。

scroll down

2025年韭菜坪景区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贵州屋脊韭菜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对韭菜坪景区内部分商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以公开竞价方式招租,现就本次招租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商铺概况

 

序号

名称

性质

地址

竞拍底价

租赁期限

经营范围

 

1

 

西门游客中心超市

 

商铺

 

西门

 

10000.00

 

10个月

杂货类相关业态均可经营,

严禁经营油烟、烧烤类相关业态(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2

 

西门回车道商铺

 

商铺

 

西门

 

5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3

 

山顶小广场商铺

 

商铺

 

东门及山顶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4

 

刺竹沟商铺

 

商铺

 

东门停车场

 

5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5

 

3号厕所商铺

 

商铺

东门游客中心左侧

 

5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6

索道上站超市

商铺

索道上站对面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7

索道下站商铺1

商铺

索道下站对面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8

索道下站商铺2

商铺

索道下站对面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9

索道下站商铺3

商铺

索道下站对面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10

索道下站商铺4

商铺

索道下站对面

10000.00

10个月

如有带油烟或烧烤类经营者,需更换经营项目或处理无油烟后才能进入景区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合同内约定)

      二、商铺业态分布

本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为商户提供优质经营场所的同时,满足景区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要。为了使商户在景区得以长远发展,避免业态单一,造成恶性竞争,景区将商业区划行归市,合理分配商业区业态,提供不同的商品供顾客选购。业态具体分布如下:西门游客中心超市(便利店、零售)、西门回车道商铺(餐饮、租衣服)、山顶小广场(餐饮、便利店、租衣服)、刺竹沟商铺(餐饮、租衣服)、3号厕所商铺(餐饮、租衣服)、索道上站超市(餐饮、便利店)、索道下站商铺1—4号(便利店、餐饮、租衣服、工艺品、特产)

      三、招租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

2、保证金。报名即交竞拍保证金3000元,若竞拍不成功全额退还。竞拍成功后需在三天之内与景区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若因自身原因竞拍后弃权或不按约定时间履行签约的,视为放弃租赁,保证金概不退还。竞拍成功后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经营保证金或抵扣相应金额的商铺租金。

3、报名地点:韭菜坪景区办公室。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5761477746,监督电话(纪委办):姚松18300885843

4、竞拍时间:2025年7月19日

5、签订合同时间:2025年7月19至2026年5月18日商铺租赁时间为10个月。(每年6月、7月为商铺建筑物维护时间) 

6、招租竞拍方式:采用现场竞拍方式,第一轮报价以每个门面或经营场所的起拍价为基准,等于或高于起拍价为有效报价(低于起拍价的为无效报价),每轮次加价不得低于1000.00元,低于1000.00元/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个体工商户、公司或企业 。(注:刺竹沟商铺及3号厕所商铺,每轮次加价不得低于200.00元,低于200.00元/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个体工商户、公司或企业 )  

7、招租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租。

四、商户须知

1、达成租赁协议后,报名时所交保证金,可转为租赁期间的经营保证金或抵扣相应金额的商铺租金,如商户按要求经营管理,租赁到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对照管理事项告知清单扣除相应保证金。

2、签订合同时须缴清全部租金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可从经营保证金中扣减。

3、所有租用商铺,须按照商业区规划布局经营指定的商品,若不按指定的业态经营,将对照管理事项告知清单扣除相应保证金,且没收非指定经营的商品,并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取消经营资格,景区无条件收回商铺,租金概不退还。 

4、严禁将商铺私自转租,如私自转租,将取消经营资格,景区无条件收回商铺,租金概不退还。因私自转租产生的矛盾纠纷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5、严禁未经景区批准擅自对商铺进行改装,若经发现,将承担因擅自改装给景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取消经营资格,景区无条件收回商铺,租金概不退还。 

6、经营者与景区签订租赁合同后,自行进行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准备,如有特殊装修及设备需提请景区同意方可实施。

7、经营者的车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景区,其余时间车辆和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景区大门。(运货车辆进出时间上午8点前,下午19:00点以后)。

8、经营者需自觉遵守景区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进出人员管理等制度,不能扰乱景区运营秩序。

9、所有招牌统一风格和材质,各商户需在签订协议时准备好招牌名称。各商户产品的其余广告张贴需报经景区同意后才能张贴。广告风格需保持统一,风格贴合景区特色。

10、景区对商户日常着装及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进行培训。确保提高景区商业服务形象。

11、商户必须在开展经营前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手续。

12、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挂出醒目的价目表。禁止欺客宰客,一经发现,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13、禁止私自另设摊位、占道经营和增加其他影响景区形象的附属设施。违者景区将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追究责任。

 

贵州屋脊韭菜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相关文件


%E7%AC%AC%E4%B8%80%EF%BC%8C%E6%9C%80%EF%BC%8C%E4%BC%98%E7%A7%80%EF%BC%8C%E5%A2%9E%E5%BC%BA%EF%BC%8C%E4%B8%80%E6%B5%81

Sorry,当前栏目暂无内容!

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

Sorry,The current column has no content!

You can view other columns or return Home